关于按自然日连续组织南方区域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的公告

信息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8-26

关于按自然日连续组织南方区域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的公告

  

各市场成员: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国办〔2026〕4号)关于实现中长期市场连续开市、不间断交易等相关要求,满足南方区域市场成员高频次开展跨省跨区中长期电力交易的需求,更好服务南方区域电力安全保供与清洁能源消纳,现定于2026年8月28日起按自然日连续组织南方区域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 

此后,南方区域跨省跨区月内中长期交易按自然日开展交易申报、出清、安全校核、结果发布。具体开市安排请市场成员关注南方区域统一电力交易平台发布的跨省跨区交易日历、交易公告等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2026年8月26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