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

信息来源:求是网 发布时间:2026-02-27

如何把握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


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现代化建设、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如何将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等问题作出深入阐述,为在党的领导下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科学指引。 

 

 


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委员会要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既要破解当下突出问题,又要谋划长远工作。组织机构设置的创新,解决了法治建设中多头管理、分散着力、协调不力等问题。例如,在涉及跨部门、跨领域的立法协调,处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统筹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发挥着“定海神针”的作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必须坚持和加强中央层面对法治领域改革的统筹协调,更加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 

  

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各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在立法层面,党领导立法并非是党包办具体的立法工作,而是领导把牢立法的政治方向。例如,在制定香港国安法过程中,面对国家安全风险,党中央果断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立法,填补了法律空白,有效维护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充分体现了党对重大立法工作的定向把关作用。在执法层面,一方面,通过为执法者营造依法履职、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的工作环境,保证执法机关依法执法;另一方面,通过统筹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工作考核,保证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司法层面,党的领导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的,不包办具体事务,领导干部不能借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之名,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在守法层面,全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是我们党的高度自觉,也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具体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多次组织以法治为主题的集体学习,要求党的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各级党委重视法治培训、完善学法制度、提升干部法治素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关键是做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都把党的领导作为政治灵魂、首要原则、根本保证。 

  

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正确处理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审议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把党长期以来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决策部署、思路理念、体制机制和成功实践转化为制度成果,对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制度与规范发挥作用,关键在执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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