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11月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交易的通知
各市场主体:
根据《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及《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市场2020年月度交易组织优化实施方案(试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拟组织开展11月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交易。具体交易安排如下:
一、双边协商交易组织
10月16日9:00-10月21日17:00 双边协商交易申报。
11月双边协商交易可申报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年度交易结果11月安排调整申报确认,11月云南送广西、龙滩送广西、云南送海南双边协商交易申报,以及云南送广东月度发电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申报等。其中,云南送广东11月发电合同转让双边协商交易由云南、广东相关发电企业登陆交易系统申报;其他交易由相关市场主体线下申报。
二、挂牌交易组织
11月挂牌交易包括云南送广东月度发电合同转让双向挂牌交易、云南送广东月度增量挂牌交易。
10月22日17:00前 云南相关市场主体线下填报跨区跨省清洁能源消纳需求(扣除已通过双边协商申报的电量)并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具体格式见附件1。
10月23日9:00-16:00 云南送广东月度发电合同转让双向挂牌交易申报。云南、广东相关发电企业登陆交易系统申报。
10月23日12:00前 广东电网公司线下向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提交云南送广东月度增量挂牌交易申报单,具体格式见附件2。
正式交易前,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云南送广东月度增量挂牌基本信息。若无剩余通道或无增量挂牌申报诉求,则增量挂牌交易暂不开展。
10月26日9:00-11:00 云南送广东月度增量挂牌交易摘牌申报。云南相关发电企业登陆交易系统进行摘牌申报。
10月27日17:00前 发布11月交易无约束结果并提交南网总调安全校核。
三、安全校核及正式结果发布
南网总调依规对双边协商、挂牌交易无约束结果进行安全校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根据校核反馈意见调整交易计划。
10月30日17:00前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发布11月跨区跨省月度交易正式结果。
四、其它要求
1、请参与双边协商交易的市场主体自行登陆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相关双边协商交易申报单。
2、其他交易视清洁能源消纳需要和相关市场主体协商情况另行组织开展。
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增量挂牌交易需求申报单(另附)
2.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交易(增量挂牌)申报单(另附)
(联系人:许喆,020-36623055,xuzhe@csg.cn。)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