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南方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1-03-09 阅读量:3620
关于印发《南方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
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广州交易〔2021〕17号
各市场主体: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及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市场建设,南方区域各电力交易中心联合编制了《南方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规则(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方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规则(试行)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广东电力交易中心
广西电力交易中心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
贵州电力交易中心 海南电力交易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