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的通知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8-11-12 阅读量:6734
南网总调,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公司,各省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落实西电东送战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进一步完善南方区域跨区跨省中长期市场交易机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印发《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
(另附)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