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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的通知

来源: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18-11-12      阅读量:6734

南网总调,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电网公司,各省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电力交易中心,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落实西电东送战略,促进清洁能源消纳,进一步完善南方区域跨区跨省中长期市场交易机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印发《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

  (另附)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30日